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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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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初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年09月06日 06:38 

根据学院本学期教学工作相关安排,现将本学期2020级、2021级、2022级学生期初补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期初补考对象:202020212022级学生在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试中成绩为1-59分者及申请缓考者。

二、试卷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组织好教研室相关教师做好补考试卷命题工作,补考试卷电子版以系为单位97日之前统一上交教务处,补考试卷不允许与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为同一份试卷。

三、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911日—915日,理论课补考具体时间及相关安排见(附件1);

2、如技术课理论部分需要补考,由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安排;

3、随堂考试、技术课、上机考试及其它部分实践类课程,由学生在911日-915日自行与任课教师(或教师所在教研室)联系,具体名单(附件2)会提前发放到各教学单位。请各教学单位安排相关教师组织考试,并审核考试成绩;

4、负责考试教师请到本教学单位领取教务处统一发放的“补考成绩登记表”,并在922日之前把补考成绩登记表及考核相关材料报送所在教学单位,由教学单位统一送交219房间。

四、考试相关要求

1、监考教师由各教学单位选派,监考教师人数、监考时间及监考地点(见附件1)。技术、上机及其它实践类课程的补考工作,由各教研室根据实际情况,选派1-2名教师,参加考试工作。各教学单位选派监考教师请于每场考试前20分钟到达考场;

2、参加考试的学生须持学生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参加考试,不带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附件1:《期初补考理论课日程安排》

附件2:《期初补考学生名单及相关课程考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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