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运动训练系
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系属各团支部:
自我系2010年10月召开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以来,学生会在系党总支亲切关怀和正确领导下,在系团总支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我系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三自”职能,在理论学习、社会实践、学风建设、校园文化、科技创新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进一步加强我系学生会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学生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倾听学生呼声,维护学生利益,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运动训练系团总支学生会章程》的相关规定,运动训练系学生联合会第十三届委员会决议通过,经上报系党总支同意,拟定于2010年10月23日(周日)召开运动训练系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主要议程
1.听取、审议第十三届院学生会工作报告,审批大会形成的其他文件。
2.讨论并表决大会的各项决议。
3.选举第十四届系学生会。
4.讨论并决定第十四届系学生会的工作计划。
5.收集、整理代表提案,负责向系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并提请他们及时向同学们做出答复。
二、学生代表大会名额、分配原则、产生办法及要求
1.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每班级3名。
2.要求各班团支部、班委会做好指导工作,组织各班为单位,按照名额分配进行选举,民主协商推荐代表。
3.代表的构成应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广泛性。代表中应有各级学生干部、团干部、优秀团员,各类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代表。其中女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20%;少数民族及其他方面的代表也应占一定的比例。
4.各班团支部、班委会于2011年10月18日前上交团总支第七次学代会代表登记表(见附件一)、代表名册(见附件二)纸质文件和电子档。
三、学生会的组成及产生办法,主席、各部部长职数及产生办法
1.按照学生会总章程的规定,学生会设主席团,由主席1人、副主席3人组成。由学代会大会主席团提名,报系团总支审核,学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
2.学生会设办公室(原组织部)、宣传部、学习部、文艺部、体育部、风纪部、生活部、女生部、外联部、体育产业开发部、新闻部、心理部。各部正、副部长(中心主任、副主任)候选人由学代会大会主席团提名、审核,学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
3.各部委员不经学代会选举,由新当选的第十四届学生会各部部长(中心主任)提名,报第十四届学生会主席团考核,择优录取。
4.第十四届学生会经学代会选举后,报系团总支全委会确定,在全系公示后开始工作。
四、未尽事宜 另行通知
运动训练系团总支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一: 运动训练系第七次学代会代表登记表.doc
附件二: 运动训练系第七次学代会代表名册.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