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关于学生医保续保工作现作以下几点说明:
1.2010新生依据新生报到时医务室开具的收据为依据,以小班、系为单位准确录入信息(系、年级、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入学年月、毕业年月、家庭住址、是否郑州市人)。
2.2009级、2008级、2007级已经参保的学生依据已参保学生信息表(在医务室领取)以小班、系为单位依次缴纳续保费90元(3年)、60元(2年)、30元(1年),没有参保的学生以小班、系为单位准确录入信息(系、年级、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入学年月、毕业年月、家庭住址、是否郑州市人)并依次缴纳续保费及卡费102元(3年)、72元(2年)、42元(1年)。
3.以上信息及收费工作完成后,信息以U盘和打印表格两种资料形式交到医务室核对,如果信息无误后,由医务室统一到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心办理参保和续费工作。
4.此项工作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31日。
5.此通知最终解释权归医务室,联系电话:13837107938 0371-63631056。
总 务 处
2010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