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毕业生服务基层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和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本金由财政实行代偿。
一、资助标准
每学年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最高不超过本专科生8000元、研究生12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以上最高代偿金额的,按照实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代偿。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3.毕业时自愿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4.服务期间,每年年度考核合格。